题文
2009年11月,中国记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》。修订稿强调,坚决反对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,不能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能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,不能以任何名义索取、接受采访对象或利益关系人的财物,不能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。这一规定反映了( )
| A.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秩序 |
| B.劳动者应该履行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|
| C.劳动者要履行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|
| D.中国新闻工作者不能获得经济利益 |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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